• 索引号:
    744698608/2018-00017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经信局
  • 发布日期:
    2018-10-27
  • 文号:
  • 关键词: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内容描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协调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工作。3、负责全

沙湾区经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协 调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3、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 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区技术改造推进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登记备案与监督。

5、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和信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研究拟定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7、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指导加油站、天然气输气管道的安全工作。

8、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 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9、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 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 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无线电 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无限电管理的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0、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不含煤矿和非煤矿山,下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责制定、指导和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办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培训;建立完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受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举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工业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全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工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工作。

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 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区金融运行情况;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 作;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经信局设 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产业技改股(节能中心)、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股、电子信息股、盐业管理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完成了局支部换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对机关党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强化班子建设,落实廉政要求。严格整改了《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经信局党组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压实了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促使干部进企入户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护根”行动为抓手,促进机关干部崇廉尚实。

(二)抓经济运行,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一是鼓励企业生产。协助区政府落实资金20万元开展春节加班企业慰问,春节期间,我区15户企业加班生产,增加产值4.8亿元;召开工业发展大会,对我区企业奖励资金158.7万元。二是狠抓要素保障。目前,我区16户企业纳入直供电,年净增3户;金福纸业等3户企业争取享受丰水期消纳富余电量政策,为企业共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约8500万元。三是培育小微企业。培育入规企业12户,预计能够完成市下8户目标,可增加总产值近2亿元。四是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全年共计为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27.64万元。五是提升运输保障,推动成昆线复线建设。六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向金融机构推荐企业和项目12个,采取将贷款利息“挂、减、免”等形式减少企业融资成本8000余万元。七是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业推进组开展集中走访,解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20余个。

(三)抓项目建设,重大项目有序推进。2017年全区重点工业项目17个,现竣工投运项目5个,在建项目3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5个,开展可行性论证项目4个。其中高端纸制品园区建设项目已完成场地清理,进入正式施工阶段。我局2017年“挂图作战”项目4个,目前,四川金福纸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活用纸技改项目已完成6台纸机的安装并运行,另有2台纸机正在安装调试,项目预计12月份全面完工;德胜机械制造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及第二次初评报告,预计12月底可正式启动搬迁复建;四川德胜绿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已进行了项目备案,预计12月底开工建设;德胜公司400万吨短流程钢项目正在积极向上争取产能指标。

(四)抓节能减排,环保整治成效显著。一是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522户,规范治理328户,强化监管36户,限期搬迁68户;牵头拆除、封闭石灰土窑46张。二是加强煤锅炉淘汰或清洁化能源改造。全区30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经全部停用,其中28台已经拆除报废,2台将随厂房一并拆除。拆除报废的28台燃煤锅炉中,有18台进行了清洁化能源改造,4台计划改用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替代。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我区6户重点企业、12户非重点和1户商砼企业制定了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减排工作。四是做好工业堆场清理整治工作。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工业堆场已清理完毕;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工业堆场完成降低堆场高度、喷淋降雨、抑尘网覆盖、挡墙、堆场临大渡河后退100米、建立沉砂池等清理整治工作,并要求年底前对渣场库存清运完毕。五是淘汰落后产能。拆除乐山市冠峰制品有限公司冶炼生产线,关闭了福辊公司地条钢生产线,化解钢铁过剩产能30万吨。六是开展用能监察。开展高耗能企业用能执法,对钢铁、水泥企业开展了节能对标工作。

(五)抓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特色鲜明。一是抓好产业扶贫“百企帮百村”活动。安排部署了市列贫困村、帮扶部门村企共建工作,目前已经有10余个市列贫困村编完成了项目建议书,预计今年市列贫困村全部建立村企共建集体经济组织,年底全部动工。产业帮扶特色突出,组织30户工业企业对口30户市列贫困村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脱贫工作。目前30企业与市列贫困村已经全部对接,到位资金近10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含农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提供水泥650吨,商砼700方,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建设5处,改造危旧房3套。二是结对帮扶全面达标。今年,结对帮扶15户40人,帮助发展生猪养殖25头,家禽养殖200余只,维修房屋3套,提供粮食饲料3000余斤,被套棉絮7套,食用油猪肉大米等200余斤,联系就近务工1人,帮扶对象全部达到脱贫水平。三是完成信息产业扶贫。2017年以来,铁塔公司围绕全覆盖基站建设,针对个别村组通讯不良的情况,新建通基站13个,共享基站82个,至今通讯、网络、广电信号已全面覆盖全区各行政村。四是开展对口援彝工作。动员德胜水泥、嘉华水泥公司捐助水泥117吨,由我局送达金口河。

(六)抓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今年以来,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双超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全生产专项工作,全区工业行业保持了安全平稳运行。一是注重提前部署。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召开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及部署会4次,组织全区重点企业共25户召开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同时利用各类安全、统计、局务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人员达394人次,发放有关资料664余份。二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今年以来组织检查组2个,共出动检查人员230人次、检查企业87户,责令整改隐患134处,已整改完成134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63份,约谈企业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进行专项整治2次。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组织了16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了全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点,建立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六是加强企业货运车辆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签订责任承诺书31份。七是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七)抓信访维稳,职工维稳总体可控。负责牵头抓好斯堪纳及其兴德公司、海天公司、国宏公司、力盾公司四户僵尸企业和原桩机公司维稳工作。一年来经过多次争取汇报、招商引资、宣传解释等工作,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现了十九大期间零到省零进京的双零目标。一是达成斯堪纳及兴德公司初步解决方案。通过土地收储和变卖废钢,为斯堪纳职工补发两月工资,缓解了职工矛盾;聘请了专业机构盘子,目前初步形成了复产和重整计划,预计本月进场,年底开始恢复生产;兴德公司初步达成出租协议,预计本周签订租赁协议,租金全部用于解决职工问题。二是国宏公司已经进入资产拍卖。预计2018年上半年能够实现资产变现,解决职工工资、社保和集资款问题。三是成立了力盾公司专项工作组,目前通过法律程序找回原太平铸钢厂国有流失资产,用于解决职工稳定问题。四是形成了海天公司技改方案,正加强汇报,推动公司复产。五是初步形成了原桩基公司职工还房安置方案,确定了采取货币安置职工,目前正按程序开展工作。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经信局包括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沙湾区经信局本年收入合计13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0.46万元,占91.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24万元,占8.56%.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沙湾区经信局本年支出合计1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2万元,占15.58%;项目支出1136.06万元,占84.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0.42万元,减少67.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际大道拆迁补偿;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28.04万元,减少6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际大道拆迁款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占15.21%;公共安全10万元,占0.81%,科学技术支出150.2万元,占1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占6.14%;节能环保支出180.32万元,占14.65%;交通运输支出2.32万元,占0.19%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11.13万元,占49.67%;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占1.1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4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150.2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3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180.32万元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1.13万元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8万元,公共安全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1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沙湾区经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62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沙湾区经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6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公务接待费用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3万元,下降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万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减少0.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二是实行了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一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辆)1辆,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以及接待各级领导检查工作等的住宿费、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人,共计支出3万元。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沙湾区经信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5.2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经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1万元,比2016年增加6.56万元,增加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特别是机关办公费用及机关公共设施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经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湾区经信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经信局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136.06万元,覆盖率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沙湾区经信局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沙湾区经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沙湾区经信局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经信局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经信局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指经信局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经信局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沙湾区经信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沙湾区经信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反映沙湾区经信局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经信局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项):指沙湾区经信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经信局的基本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经信局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经信局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沙湾区经信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沙湾区经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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