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许可和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4.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
5.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7.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8.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9.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2.承担全区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统筹协调,构建食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监管网络进一步发挥作用
机构职能转变以来,我局先后组建局机关8个股室、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检测站,在乡镇分片区成立稽查中队,并在2016年开始为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2017年,鉴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我局要求全区乡镇及时调整配齐了14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确保各村(社区)协管员不漏不缺。3月份,我局分沙湾片区(沙湾镇、嘉农镇、轸溪乡、葫芦镇、龚嘴镇、范店乡)、福禄片区(福禄镇、牛石镇、铜茨乡、谭坝乡)、碧山片区(沫江办事处、太平镇、碧山乡、踏水镇)组织协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重点对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现场核查规范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今年已举办协管员培训班3场次,培训149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宣传资料2200份。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第一线作用。要求及时举报辖区内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提供监管线索,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
坚持食品安全全区“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3月17日,全区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分别签订了《2017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联合区教科局跟全区学校(幼儿园)每学年签订《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农贸市场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与生产企业、大中型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积极践行四有两责
按照“责定岗,岗定人”的原则,在全局推行干部定岗定责工作方式。以“三定方案”为基础,细化各股室、大队、中队、检测站工作职责,实现了岗位设置全覆盖。日常现场检查和市场产品抽检工作有效开展,稽查执法规范有力,城乡食药安全监管一体化。今年重点打造的福禄、嘉农、葫芦中队标准化建设,10月份已通过市局验收。日常检查中努力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标准化、格式化、痕迹化。实行“清单式”管理,把日常检查责任落实到实处,实现无盲区、全覆盖。省市区三级抽检计划合理,基层快检设备使用效率大幅度提高,2017年全年已完成638批次快检、抽检任务。
2.专业监管,切实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1)做好行政许可服务
今年以来,为方便“小餐饮店、小食品店以及小作坊”的监管,四川省出台了“三小”条例,“三小”实行备案制,为了更多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办理备案,我局对“三小”条例进行了多次宣讲,较好的做好了过渡工作。截止目前,全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362户,小食品备案253户、小作坊备案43户、小餐饮备案325户、注销34户。工作中把“不能办”这三个字作为工作忌语,严格遵循办事程序,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做到了一次性告知,实现了各项办理事项“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申办人满意度达到100%。
(2)扎实开展日常监管
以保障全区广大公众食品安全切身利益为己任,以群众热点关注的食品药品为切入点,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生产和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死守校园食品安全,以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入手,加强对全区48所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农村群体性聚餐为重点,加强申报备案工作,明确要求乡镇落实专人专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并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监督和现场指导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全年日常监管出动执法人员3824人次,日常检查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62余户次,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40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03户次,化妆品经营单位56户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2户次,责令整改154家,移交违法案件21起,食品药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3)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食品方面,开展了天津独流假冒劣质调料专项检查、彭州问题瓜子专项检查、日本核辐射区食品专项检查、茶叶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畜禽水产品专项检查、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小作坊、小餐饮、食用油等专项整治行动19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39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88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63份,发现并移交违法案件7件。药品方面,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等专项整治10次,共检查涉药械保化单位140余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当场行政处罚2家次,移交违法案件5起。
(4)重大活动和节日保障
今年以来,圆满完成了“两会”、旅博会、全市老体协活动、樱花节、中高考等多次重大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与各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对各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严格逐一审查活动期间的菜谱,对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菜品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四是到供餐单位驻点,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原料购进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五是对活动期间供餐单位食品加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3.规范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确保成效
(1)严厉打击,震慑食药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63起,全部办结,罚款总额共计12.6万元。共处理59起食品违法行为,其中食品流通违法案件46件,餐饮服务违法案件13件;共查处药品违法行为4件。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是案件查办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我局坚持监管必须办案的理念,使沙湾区食药行业风气为之一清。
(2)规范执法,确保合理合法有效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一直秉承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一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注意言行,留好痕迹,规范文书;二是办案过程政策法规股全程介入,确保程序合法;三是重大案件均上报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进行决定;四是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衔接,确保行刑分开。
4.技术保障,强化食药检验检测体系
(1)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近2年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将沙湾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逐步健全。目前区食品药品检测站有专职工作人员4人,在线检测设备一套,快检设备2套,辅助设备若干,另4个派出中队均配备有一套快检设备。在中心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作为检测站延伸补充力量,装修及设备均已配齐,现已投入正常使用,检测室工作人员每日对中心农贸市场以及上街农贸市场进行快检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让群众买的放心。
(2)抽检技术保障及成效
食品类抽检检测,沙湾区全年省、市风险抽样任务共111批次,我局已经超额已完成118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已移交稽查大队办结,全年任务完成率达到106.31%,合格率为92%。。全年食用农产品抽验任务260批次,已完成抽检260批次,主要抽样为沙湾城区及各乡镇各农贸市场摊贩、店铺的蔬菜水果以及鲜鱼、畜肉、畜肉副产品等,主要检测杀螟硫磷、克伦特罗、孔雀石绿、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克百威、等36项农药兽药参数,目前为止42批次未出检测报告,剩余218批次其中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批次主要集中在芹菜、辣椒、桃等蔬菜水果,已移交稽查大队处理,全年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合格率为98%,监督快检494批次。
药品类抽检检测,目前成药品评价性抽验11批次,监督性抽验39批次,完成率达100%;共覆盖全区15家医疗机构、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8个药品零售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累计收到检验报告46份,其中,不合格报告2份,移交案件线索2起。
检验检测技术力量的支撑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客观精准的依据,使执法人员在监管中更有把握和底气。
5.宣传培训,营造群防群治氛围
(1)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结合科技下乡、“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今年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开展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杜绝滥用成瘾,合理规范用药”为主题的禁毒安全宣传活动1次,开展“食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展出展板30余块,接受咨询群众3200人次。
(2)分类分片加强培训
为确保培训成效,将以往的集中式培训进行创新,全年分类(学校食堂负责人,农贸市场负责人,生产企业负责人,乡厨,村社区协管员,药店负责人)分片区(沙湾片区,太平片区,福禄片区)举办培训32班次,接受培训人员844人次,课程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责责任、规范程序等知识,部分培训如乡厨、协管员等培训后合格发放合格证书。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更加切合实际的培训内容,让接受培训的生产经营者、管理人员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3)积极受理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是群众参与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展示单位形象的一个窗口,局机关办公室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接待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周到,严禁含糊推诿。2017年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5件,其中电话投诉举报11件,现场投诉举报5件,网络投诉举报3件,信件投诉举报2件,上级转办4件,办结率100%。
6、廉洁自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1)主动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学习教育与工作谋划相结合等,对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区党代会、区人代会精神等进行了深入系统学习。同时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政策、学业务、学管理,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新党章等系列文件精神。集中上党课。为确保学习成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对党章知识的认知水平,增强了机关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做到了尊崇党章、敬畏党纪、谨记职责。
(2)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上自警自励,生活上自律自慎,努力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局面,从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考核管理上入手为全局干部职工营造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转变作风。
(3)加强监督,确保不犯错误
年初,执法人员人人签定了《廉洁公开承诺书》,局纪检组除定期在局机关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具体工作和上下班情况,也会不定期到各乡镇及中队驻地与乡镇领导交流,听取他们对我们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参考,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股室、中队进行个别谈话,帮助其纠正思想上的惰性。
7、精准扶贫工作
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新识别市例贫困村利农村8户23人为精准扶贫户,针对各贫困户量身订做了发展计划,组织机关干部筹集爱心捐款2.25万元用产业发展购买茶叶、小鸡、小猪等项目。为解决四个帮扶村部分扶贫户入户路以及房屋搬迁维修工作,我局分别补助朝山村2万元,骑龙村0.5万元,油堰村0.3万元,利农村4.2万元。
8、创卫工作
一是统一制作了1500个新的信息公示栏,挨家督促经营者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完善信息公示栏内容;二是对发现的无健康证、三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新增三防设施162个,发放灭蝇灯40个;三是制作500套水池“一洗二清三消毒”标识,对城区所有餐饮店的厨房水池标识进行了重新规范;四是在整治中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引导餐饮经营户实施煤改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较好的控制了餐饮污染问题,小餐饮的环境卫生和加工条件明显改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五是74家使用蜂窝煤、散煤的小餐饮店、露天烧烤店全部整改完毕。
9、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完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镇食安办工作人员、片区监管所以及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四层监管网络人员的配置,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纵深到村、横向全区的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监管。利用日常检查加专项相结合抓好学校、农家乐、农村群体性聚餐等重点领域和全区节假日、旅博会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是提高监管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好明年市局集中采购的快检车,加大快检、抽检覆盖面、品种,为案件办理提供事实依据,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生产经营者、执法者不管谁犯法,都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机关干部以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将组织乡厨培训、村协管员培训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五是重拳出击,规范保健品行业。采取全面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排查走访、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会销”场地提供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结合辖区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情况开展突击检查,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做到协调配合上下沟通,发现案源及时查处、及时移送,进一步规范沙湾区保健品市场。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7个股室,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8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8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4万元,占84.8%;项目支出103.52万元,占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0.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57.35万元,增长9.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35万元,增长9.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7万元,占6.6%;医疗卫生支出589.89万元,占86.63%;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占6.7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97万元,完成预算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4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6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30.39%。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同,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等监督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57万元,下降29.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5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1.3万元;二是其他区县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等监管工作交流接待费0.56万元;三是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抽检等执行任务接待费0.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1万元,下降7.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3万元,比2016年减少6.92万元,下降1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03.5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改革创新不够,二是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社会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加强创新,二是强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提高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满意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统筹协调,构建食药安全监管机制 | 9.5 |
| 规范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确保成效 | 9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8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8 |
| 人才培养(5分) | 4.6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8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8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因此没有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本部门对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2分,存在的问题:项目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提高项目质量。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4.8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3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4 |
| 总分 | 97.2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指我局的基本支出。
(2)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安全项目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