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区委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助区委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和区委重要决议、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推动落实。协助区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工作中心及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政策性、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收集和提供信息与建议,为区委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协助区委处理下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负责区委文件、重要报告、领导讲话稿的组织、起草、修改、审核、制发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及区有关单位发送区委文件、信函的收发传送管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工作。接受人民来访和来信,转办、督促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区委主要工作目标的编制和分解工作及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保密法规,督促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系统密码通信、密码管理、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区委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及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接待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重要政务接待工作,安排宾客食宿、交通、参观、考察及洽谈等活动。协助做好区级重大会议、活动涉及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全区各乡镇、部门政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全区内部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对上级和省内外接待部门的联络、交流工作,协助做好区主要领导外出政务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紧扣区委中心工作,聚焦“三个服务”,践行“五个坚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效。1、认真搞好调研和情况反馈,当好参谋助手,形成《沙湾工旅融合发展可行性报告》等8篇调研报告,形成了《关于环境治理对沙湾区经济发展影响的调研》等6篇调研文章,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编发《领导参阅》35期,《调研研究》21期,上报并采用调研信息110余条。2、承办各类会议,为党代会、换届工作会、市领导巡视座谈等重要会议提供了优质的会务服务。3、目标督查高快严实。完成目标的编制、分解、督查和考核,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和考核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全年开展了“精准扶贫”“民生工程”“防汛”“挂图作战”及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督查。4、强化后勤保障,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严控三公经费,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5、依法治区稳步推进。6、对台工作耐心细致,邀请台湾海峡农经科技交流协会来沙考察,广泛向台属和群众宣讲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做好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7、强化精准扶贫,协调资金23.5万元支持联系帮扶村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委办内设科室共5个,分别为秘书股、法规股、信息调研股、行政股、依法治区办。挂靠机构共6个:区委督查室、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目标办、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区台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接待办,参公单位1个: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核定区委办编制41个,其中:行政编制26个,工勤编制6个,参公编制5个,事业编制4个。在职人员总数39人,其中:行政24人,工勤9人,参公2人,事业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办本年收入合计72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区委办本年支出合计7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36万元,占89%;项目支出77.38万元,11占%;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0.7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19万元,下降12.4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强化办公室日常管理,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2.19万元,下降12.4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强化办公室日常管理,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42万元,占68.87%;教育支出3.39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04万元,占21.65%;医疗卫生支出14.9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9.98万元,占6.9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为41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为4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为4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75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2万元,占16.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75万元。主要用于会议、督查、下乡调研、脱贫攻坚、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4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280人次,共计支出9.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考察调研、外区市县党政代表团到我区学习考察交流、承办或协办全市召开的专题会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3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4万元,增长14.83%。增长原因是区委大院购买劳务费用增加以及对区委大院日常维护、办公楼防水处理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办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不计入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不计入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不计入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不计入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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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1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