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式,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工作。(3)、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投标工作。(6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领域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行业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统筹推进全区项目建设。
1、加快项目推进。截至10月,总投资482亿元的80个市、区“挂图作战”项目,新开工45个,开工率85%,续建19个,完成投资57.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2.9亿元的83%;总投资162.9亿元的33个省、市重大项目新开工12个、续建16个,完成投资38.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43.3亿元的89.4%;总投资769亿元的区列项目120个,完成投资14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68亿元的83.3%。2016年以来,下达我区的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5个,完工3个,累计完成投资4600万元。
2、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指导乡镇和部门编制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3个总投资7.1亿元,拟申请中央资金5.5亿元。其中符合国家投向且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5个,涉及社会民生、档案、政法等行业,已完成项目申报,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3、强化项目储备。生成包装重大储备项目171个,项目总投资1023亿元,项目涵盖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城市设施、交通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
4、狠抓集中开工项目。举行项目集中开工仪式4次,第三季度代表乐山市举办全市项目集中开中仪式,共集中开工项目45个,项目总投资96.5亿元。
(2)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脱贫攻坚
预计到年底,将全面完成电力脱贫、电信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脱贫任务。截至10月,新建和改建10千伏线路2.2公里,配变7台,改造低压线路7.7公里,完成投资146.6万元;182户539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搬迁入住,建成住房1.35万平方米。
( 3)行政审批和体改工作
1、认真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在线审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改革性文件精神。二是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对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审批、备案、核准率达100%,无线下审批情况,并指导、督促经信、国土、环保、住建、消防等十多个部门开展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业务工作。三是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政府投资项目42 个,投资 5115 万元;实行企业备案 12 个,投资 36459 万元; 项目节能审查1 个,其余项目全部按规定编制了节能报告,并提交能耗表;无违规审批和越权审批行为。
2、积极开展环保督察项目审批清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为区水务局提供了2012年-2016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台账表(涉及项目374个),以迎接全市投资项目水保方案审查情况督查。为区保护局提供2012年-2016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台账表(涉及项目374个),以迎接国家环保部门督查。为区住建局提供2012年-2016年全区投资项目审批台账表(涉及项目306个),以迎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督查。二是按省、市发改委要求,开展完成了全区11个水电站项目清理(包括7个小水电站,4个大中型水电站)上报工作。三是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和业主做好环评项目选址工作,参与项目选址5个。
3、全力推进经济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区委改革办的工作安排和省、市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沙湾区实际,认真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起草了沙湾区《沙湾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对照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事项,结合沙湾区实际,研究起草完成了2017年沙湾区经济体制改革事项68项报区委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区委改革办制定下达的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是64项,并分解落实到各体制改革相关部门,建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指导、督促和协调各部门及时落实各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
(4)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规定流程,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完成招投标项目22个,项目总金额 5980万元,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备案和监管。
(5)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价格改革意见、认真做好价格改革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电气价改革政策,运用价格手段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水价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二是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改革任务和2018年底前完成建立居民水价阶梯价格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依法定价,《定价目录》外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三是认真清理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服务价格,建立本级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目录清单,制定《乐山市沙湾区区级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是严格执行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价格政策、钢铁行业差别阶梯电价政策、2017年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和电能替代电价政策。五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六是从2017年9月1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车用压缩天然气(CNG)转供价格。
(6)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管理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收费管理政策,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一是在2017年秋季起调整了全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认真做好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和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录入、统计、上报2016年度全区各收费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2016年度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和单位共12个,收费项目16个,共收费968.39万元。二是坚决取消乱收费项目,对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坚决取消和停止。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认真开展全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全区共清理区级部门37个,行业协会14个,清理 2016年收费金额211.5万元, 全区无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无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无商会收费。
(7)围绕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1、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紧紧围绕节日期间供应的主副食品价格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价格,确定以粮、油、禽蛋、猪肉、水、电、餐饮、停车场、出租车收费等为主,重点查处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二是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政策,防止出现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行为的发生,向大型超市、天泉湖宾馆、客运站、顺安出租车公司、郭沫若故居旅游景点等经营者发放价格宣传政策资料和价格提醒告诫函500份,要求经营者自觉做到价格自律。
2、积极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在春、秋两季会同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全区32所学校和20所幼儿园进行了开学收费行为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能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能在醒目位置规范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中建材价格的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中建材价格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组织区境内5家较大的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召开了建材价格提醒告诫会,并对5家砂石厂砂石销售价格进行检查,要求经营企业不得借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建房和环保整治期间,对砂石、水泥、钢材建材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或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我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所需钢材、水泥价格的稳定。
4、搞好价格认证和价格监测工作。一是主动作为,按照省认证中心要求,今年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沙湾区价格争议调处办法》,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为群众服好务,稳定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全年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134件,认定标的价格57.1591万元,坚持做到件件价格认定资料齐全、程序合法,结论真实,确保了涉案价格认定的质量;三是加强了对价格认定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服务单位和群众进行价格认定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解说,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编写价格认定信息4篇,均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网采用。四是充分发挥价格监测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7月至9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密切关系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开展好每日市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上报工作,及时为上级提供价格决策信息,发布价格监测简报10期。
(8)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粮食企业收储行为,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强化粮食库存监管,政策性粮食出库的监督检查,为企业及时提供粮食购销信息,抓好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落实。积极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仓容、器材准备,严格执行最低保护价格政策、依质论价政策,截至2017年10月30日政策性托市收购稻谷800余吨,没有拖欠收购款和克扣各种款项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全年收购粮食5000吨,销售粮食20136吨,销售菜籽油250吨,完成了市粮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了军粮供应管理工作,1-10月供应大米17975公斤、面粉1705公斤完成军粮供应任务,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保证了部队生活需要,受到部队好评。
(9)粮食储备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四川省省(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省(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加强了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储备粮管理做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承储库点做到了管理规范、环境美观、技术先进,被市粮食局命名为“一符四无”粮仓单位。现储存临储中央储备粮8415吨、省级储备粮5000吨、区级储备粮6000吨、菜籽油10吨、合计19425吨。适时进行了推陈储新工作,省级储备粮轮入小麦3000吨,轮出3000吨。通过轮换确保了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藏安全。
(10)粮食产业化经营和粮油检查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推广“公司+农户”模式,与农户签订粮食订单,积极推广优质粮油种植,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全年推广优质专用粮油订单面积6万亩,其中优质稻6万亩,助农增收894万元,全年乡村粮油超市和连锁店2个,占市粮食局下达目标任务100%。二是指导企业大力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活动,大力推广科学储粮,推广机械通风储粮21730吨、占储粮总数的100%;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占储粮总数82%,全年完成市粮食局检验样品的抽检工作。
(11)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对粮食企业粮油储存安全监管,制定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调整了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粮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督促指导粮油企业做好粮食仓储安全工作,与仓储企业签订了粮油仓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和粮油食品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书,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防汛工作预案、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地震灾害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每月开展一次粮食仓储的安全监督检查,全区备用防洪编织袋13000条,市粮食局下达计划数为10000条,完成任务的130%,确保了我区防洪抢险工作的完成。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了元旦春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五一”、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月、春冬两季粮油普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发改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局本年收入合计151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9.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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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发改局本年支出合计15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7万元,占32.98%;项目支出1018.10万元,占67.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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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0.37万元,增长17.88%。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基本支出比2016年减少109.13万元,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3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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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0.37万元,增长17.88%。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基本支出比2016年减少109.13万元,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3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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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8万元,占22.4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2万元,占4.86%;医疗卫生支出11.15万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39.56万元,占2.61%;科学技术支出482.40万元,占31.76%;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34.37万元,占2.26%;农林水支出507.20万元,占33.3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9万元,占0.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万元,占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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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4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2.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7.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付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物资储备(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7万元,占6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36.0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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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0(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 1.06万元,增长 10.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用减少0.33万元,公务接待增加1.39万元。原因是2017年迎检工作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3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接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迎检,粮食工作迎检,物价管理工作迎检。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 1.39万元,增长53.46%。主要原因是2017年各项迎检工作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9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9.13万元,下降17.89% 。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31.7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7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发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改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07.2万元,覆盖率达到25%。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项):指用于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类) 科学条件与服务 (款)其他科学条件与服务支出 (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物资储备(项):指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