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67/2018-00004
  • 主题分类:
    50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3-01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公开
  • 内容描述:
    关于沙湾区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1〕38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及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收事项。(2)拟定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

关于沙湾区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沙湾区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1〕38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及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收事项。(2)拟定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6)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融资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 “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指导方针,按照“财政保运转、融资促发展”的工作要求,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突出“强征收、严管理、转方式、抓落实”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保持定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发挥财政支撑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部门概况

  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8.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8.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8.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512.63万元,是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466万元,是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8.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2.18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97万元,占84.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6.3万元,占0.6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1万元,占7.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1万元,占0.02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25万元,占2.5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3.09万元,占4.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2)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74.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5.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区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8.6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用于下乡和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2.28万元,增长40.1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78.6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66万元,主要为财经网管理维护项目、保险采购资金项目、商业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等。

  八、名词解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沙湾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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