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研究、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选用和监督;牵头抓好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深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严从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深化基层党建“三大工程”;扎实推进“沙湾英才”工程,着力本土人才开发和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及贫困村党的群众工作,切实关心关爱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和模范部门。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属一级预算单位(含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党员教育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917.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9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17.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7.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组织工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64.86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652.54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7.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96.4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只含有人员支出,未包含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5.69万元,占77.48%;教育支出2.14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9万元,占20.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9万元,占0.49%;住房保障支出21.99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组织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组织工作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职工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区委组织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
1.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等方面的支出,保障部机关业务工作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委组织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03万元,增长20.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区委组织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委组织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17.4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52.54万元,主要为党代表专项经费项目、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干部工作经费、干部人才人员经费、困难党员关爱帮扶基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村干部保障经费。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