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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3241481/2018-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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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发布日期: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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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我局根据《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招商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1〕01号)和《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9〕16号)行使全区商务招商职能。商务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区流通领域的执法、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我区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

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根据《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招商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101号)和《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916号)行使全区商务招商职能。商务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区流通领域的执法、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我区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调节,以及外资利用、外贸出口、外企管理等工作。招商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招商引资活动。

2018年,商务招商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目标要求,紧扣“产业发展年”主题年工作主题,突出结构调整,狠抓高端高质高效产业招商,推动全区服务业快速发展。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国内资金50亿元,其中国内省外资金40亿元,固定资产类项目到位20亿元;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达到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企业新入库2户;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5%;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入库3户;抓好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旅博会等投资促进、商贸活动;抓好商务专项扶贫、精准扶贫工作;抓好特色街区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招商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无下下属单位。

区招商局总编制8个,其中:其中:参公事业7个,工勤1个。实际在职9人,其中参公事业8人,工勤1人。退休5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B39单元格),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B6单元格),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B7单元格)。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D39单元格)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D35单元格),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共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1,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E7单元格),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3.87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其退休工人金转入社保发放,其次2018年未预算2017年目标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2万元,占78.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8万元,占1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7.77万元,占6.60%(对应数据在表2E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2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1E7单元格),其中:

人员经费90.32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1F7单元格),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31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1G7单元格),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4

2018年,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适用于表4为空白表的区级部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3-34-1

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今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商务管理及招商引资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经常性费用与2017年相差不大。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以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沙湾区招商(商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3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0万元,下降5.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适用于表6为空白表的市级部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招商(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沙湾区招商(商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7.6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D39单元格)。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表3-2F7单元格+4I7单元格)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沙湾区招商(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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