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定》,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六委二室”,即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法人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总编制17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
机关现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29人,工勤人员1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61.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1.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1.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2.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2万元,专项支出0.73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完成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和机关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560.9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机关临时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共计0.7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人大调研、执法检查、代表活动及外区县到沙湾考察学习等方面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
机关车辆总编制3辆,现实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3 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单位工作的开展。
六、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为56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