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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望协调沙湾区惠美多水果店退货退款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1-19
信件内容

11月8日晚上,反映人在沙湾区惠美多水果店花费240多元购买了一个榴莲,但榴莲夹生还有部分熟过了,商家不予售后。诉求:望协调沙湾区惠美多水果店退货退款。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接您反映问题后,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调查人员对您反映的进行核实,经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该商家于当日向您赔付了80元,您和商家达成调解协议。

回复时间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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