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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韩王路石龙街交界口巷子侵占公共资源私自收费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0-23
信件内容

反映人在沙湾区韩王路石龙街交界口的巷子里看到有划线车位,就去停了车,回来取车时候有人让自己交10元停车费,说是私人的,反映人认为不合理,该区域是公共资源,不应该被划成私人收费停车场,诉求:投诉该住户私自划车位线收取停车费。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回复:

         经核实,反映位置属沙湾区农场社区4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早年,农场社区4组村民经批准在此处集中建房后形成巷道,现该巷道所占土地均属于村民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范围。2019年2月,沙湾区全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对沙湾城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沙湾区农场社区按照“双创”工作要求,在小河巷村民房屋门前划设了20余个停车位,确保小巷内村民停车有序。由于设置了停车位,外来车辆也经常到此停放,影响小河巷村民车辆的正常停放,而该小巷所占土地属农场村四组的集体土地,农场村四组村民有权对其进行管理,因此小河巷村民自行协商后,决定对外来车辆实行自愿、有偿停车,收取适当的停车秩序管理费和卫生保洁费,并在巷口显眼处设置了收费公示牌。被反映停车场非私自划线,且属农场村四组的集体土地,小河巷村民对车位自行管理。

回复时间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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