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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恒居房产卖房事宜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1-07
信件内容

朱女士在沙湾区玖熙堂有一套住房通过恒居房产玖熙堂店售卖房屋,中介给其找到了买家,双方在5月15日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2000元的定金,签订协议后中介让其将房本钥匙以及其他资料交给中介保管,后中介告知买家资金未到位导致6月27日预约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未成功导致朱女士还款失败,朱女士不认可称中介应该提前预约,中介一味告知买家资金未到位,朱女士称签订的协议上关于交付房本钥匙等物品没有收款方和店名,故让中介重新补签协议,中介让其到场通过录音录视频的方式现场处理,朱女士要求中介将视频发给自己,中介告知需要处理后再发放,朱女士不认可,诉求:1、望中介和其重新补签正规协议;2、望律师解答原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内容

乐山市司法局回复:联系了求助人,表示已经约好今天下午2点去现场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再来电。

 

回复时间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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