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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党员档案及党组织关系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5-09-24
信件内容

请问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或单位无党组织,可以以流动党员身份将党组关系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吗?

具体地址:沙湾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中共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经与您核实,您目前将毕业未就业,您的户籍地在沙湾区,可将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转入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但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未建立党组织。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建议其将个人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转入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关系转移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回复时间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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