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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噪音扰民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9-07-24
信件内容 袁书记您好!我家楼下陈记酥肉豆腐脑店夜间经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到我家的正常生活。晚上11点到凌晨1点,他家只要有生意,我家就别想好好休息。我也和他家沟通过,城管部门也出面罚过他款。可过不了几天又恢复原样。我真的没办法,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帮助,谢谢了。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乐山市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0833-3442811)。受书记委托,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2019年718日,我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陈记酥肉豆腐脑店,向经营业主陈萍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业主降低音量,文明经营,规范经营,禁止噪音扰民。同时我局执法人员陈记酥肉豆腐脑店经营业主陈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1.夜间经营严禁占道经营;2.引导顾客进入室内就餐,劝导顾客降低音量,严禁噪音扰民;3.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夜间22:00后关闭窗户,放下门帘;4.再次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一经核实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陈萍表示立即整改并承诺23:00后不再提供酒水饮料,防止顾客饮酒后高声喧哗。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陈记酥肉豆腐脑店的夜间巡查,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不定期对进行检查。加大对城区餐饮夜宵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噪音扰民现象,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719日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告知了您调查处理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乐山市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

                           20197月24

回复时间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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