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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请整治下公园一号与阳光城小区之间的“断头路”,还百姓一个出行方便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12-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袁书记: 我们是公园一号小区的业主,在我们购买该小区的时候,开发商在售楼沙盘上明确标注了在公园一号与阳光城之间有一条连接“沫若大道北段”与“铜河路北段”的道路。现在两小区住房交付已经过去几年了,这条300米的道路也基本平整出来,但就是因为在沫若大道北段一方被一个临时修建的平房所阻隔。(该平房是否为违章建筑也请有关部门告知并处理)。所以至今这条路都还是“断头路”,杂草从事,相信为了修这条路前期也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如果一直不通,这也是一种“浪费”。现在福禄家园也交房了,该小区门口的道路也在加紧建设。所以恳请书记能考虑到百姓出行问题。尽快将该条路打通。好让这三个小区的人民出行方便。再次谢谢!!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沙湾区住建局(0833-3441073),受书记委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水泥瓦平房在业主合法用地范围内,但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所以此平房属违法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不能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违法建设,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

    目前,该处正在实施鞋咡石市政道路工程,在完善征地拆迁工作后,会将该路与鞋咡石市政道路相连,打通您说的“断头路”。

 

                                             沙湾区住建局

                                            2016年12月14日

回复时间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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