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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建议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及其职工电话费报销标准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11-21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电话费报销五花八门,有的按主要负责人250、有的按实报销,有的超过前标准报销,副职则按有的150、100不等的报销标准,而一般干部则没有标准报销,与领导关系密切者可考虑一点,没关系的则自行掏腰包。成为单位领导权力寻租的一大亮点。建议区委出台补助标准,随工资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同时建议午餐费补助也如此。不再由单位主要领导批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领导权力寻租。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沙湾区信访局(电话:0833-3433378),受书记委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沙湾区在多年前出台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电话费报销标准,现已废止。

    二、就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一是由您找您所在单位负责人,要求您所在单位对电话费报销标准进行明确;二是由您告知我们您所在的单位名称,再由我们与您所在单位进行对接,明确您所在单位电话费报销标准。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

                         2016年11月21日

回复时间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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