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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谁给物管的权利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05-09
信件内容 我是观澜郡的业主,房子是按揭的,房产证办下来了复印件放在物管,物管说不交今年的物管费(以前都交了的)就不给复印件,请问是谁给他们的权利,我没有交今年的物管费和我拿自己的房产证复印件是两回事,凭什么扣我的房产证复印件。
回复内容

业主您好:

你在书记信箱留言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将你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是物业服务,是否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民事行为。房屋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到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9日

回复时间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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