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书记信箱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关于摩托车年审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03-3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沙湾车管所现在审摩托车要上线,完全就是为了吃钱,去审车时要拆这拆那,收费几十,逼我们去租个他们认为合格的灯泡拿去应付,也收费几十,用了又拆下来,这是骗谁呢,作假,原车的不合格能销售吗?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上线检测是外包出去的吗?乐山审车三十元,保险百八,沙湾审车两百,保险380,这其中的利润幕后是谁呢?希望整改,三个工作日没整治我们将取证向媒体投诉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大队车管所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摩托车上线检测外包问题,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 号】,检测机构已经实行社会化,检测机构与我大队车管所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内外勾结、吃钱等问题,并且检测机构的主管部门为质量监督部门。

        您反映的乱收费、换灯泡、强卖保险等问题我大队车管所向安检机构进行了核实。经调查,安检机构负责人表示,其与检测站旁边的摩托车维修部毫无勾结,没有乱收费的现象,下保险架是因为需年审的摩托车和摩托车初次登记不一致,若是与摩托车初次登记一致的就不需要下。关于灯泡,安检机构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2前照灯发光亮度必须大于或等于8000cd,不符合标准的需要更换到国家标准。全市车管所人工检测费为25元,检测站为50元。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检测线旁开设的临时办理点,保险费用交强险为120元,车船税为60元,意外险为200元(自愿购买),购买保险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大队车管所无任何关系。

 

沙湾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 2016-03-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