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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有关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咨询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5-07-20
信件内容 你好,书记,想咨询下,我是56年的,以前是农村户口,响应政府号召,农转非成为了城镇户口,现如今,我们附近邻居未转为城镇户口的村民,每个月都能享受到国家的独生子女的补贴,请问下,我们是否也享有补贴?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咨询有关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父母是在10年前已农转非,是独生子女家庭。您反映享受的“国家独生子女补贴”应为奖励扶助,按照川人口【2007】27号文件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本人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8周岁可以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因您反映其父母农转非后是城镇户口,所以不能享受奖励扶助。

回复时间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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