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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摩托车、电瓶车、废品占用公共区域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24-07-01
信件内容 沙湾区阳光城小区26栋1单元存在安全隐患: 1、单元楼内每天停留大量摩托车、电瓶车占用楼道空间,在晚上下班、节假日这时间段内停留了20辆左右摩托车、电瓶车。 2、1单元1楼住户利用公共区域堆放大量废品,废纸板,废旧衣服等。 3、1单元1楼,步行楼梯下同样堆放大量废品,废纸板,废旧衣服等。 以上问题现场随时可以查看或物业监控视频可实时查询,在楼道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一旦遇到外部飘落的火源,或者是一些能聚光的物品都可能引发火灾,危及整个单元楼的安全,占用楼道空间,不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还极易引起火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和物业沟通无果、消防举报无果,现请求政府出面解决。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33-3441073),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服务阳光城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乐山聚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2024年7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查,阳光城小区小区共规划有车位约350个,非机动车停车棚5个,而小区目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计约1300辆,远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故部分业主为了方便将车辆停在一楼的出入大厅内。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在小区26栋1单元1楼步行楼梯下发现确实有废旧报纸、旧衣服等杂物堆放的情况,经了解堆杂物的住户系该栋住户许某某。许某某为补贴家用,经常将收集的废旧物品堆放在步行楼梯下。 随后,我局工作人员约谈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立即对小区所有楼梯间的杂物进行清理,引导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消除小区安全隐患,确保小区业主安全,该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 2024年7月4日,我们拨打您预留的电话,但电话未能拨通,无法将相关情况进行告知。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和我们联系。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回复时间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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