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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吗?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3-10-3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 我们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辛辛苦苦种点树,由于长高了影响电线,电力部门砍伐我们理解,价格明明50元一根,可是经过村镇到农民手上却是10元每棵(不管多大),而且还到镇出手续,村上开证明,更可恶的是这次砍伐赔偿要等到下次砍伐的时候才赔偿。区长,农民容易吗,听广播,看电视,领导干部们讲要为人民办好事,为百姓排优解难,怎么说的跟做的不一样,现实中的村干部只想着家里面那点事,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这样的干部心中那里还有百姓的冷暖安危,那里还有为如何让群众致富奔小康啊!
回复内容        根据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电力线路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乐沙府办函【2012】27号)精神,由嘉农镇牵头,电管部门配合,分批次、按标准(树木类: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幼树不作补偿;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小于5厘米,2元/棵;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大于5厘米小于10厘米的中树,7元/棵;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大于10厘米的大树,10元/棵。竹林类(不分竹林品种):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上,10根以下,5元/笼; 10根以上,20元/笼。)对35KV-220KV高压线路通道缺陷进行处理。嘉农镇在组织砍伐时,均通知了村组干部、农户到现场当面进行清理砍伐。清理完后由嘉农镇汇总后报沙湾区经信局,经信局审核通过后,将赔偿款打到嘉农镇财政所。嘉农镇即通知农户到嘉农镇政府签订高压线下种植矮杆植物协议,明确下次清理不再补偿,并领取高压线下树木或竹林的补偿资金。
回复时间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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