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区长信箱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转业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2-05-11
信件内容 士官不满12年,荣立二等功,回来政府安排工作吗,能安到什么单位
回复内容 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此,荣获二等功转业后能安排工作。我区的现行安置政策是:根据本人特长,安置到适合自己岗位的全额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
回复时间 2012-05-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