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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计生问题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4-27
信件内容 区长,你好,请问杨村坝村为什么三组,四组都有计划生二胎,为什么二组不可以生二胎,都是在山上,为什么就不一样,现在不是政策允许放宽了吗。有很多地方都提倡,我们都是农村户口不是可以生二胎吗,我们搞不懂我们那里为什么就不可以,谢谢
回复内容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九款和十款规定:盆周山区县和经省辖市(地区)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境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力的独生女户和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二胎。经过调查,我区属于盆周山区,结合实际,按照交通、耕地面积、海拔高度、劳动强度等情况,区计生局制定了《关于乡镇部分村组以分类指导的原则照顾生育二胎的通知》(乐沙计生[1996]3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我区各乡镇计划生育照顾二胎生育范围,其中太平镇杨村坝村245为照顾范围,其余组不是照顾范围。太平镇杨村坝2组是可以照顾二胎生育的区域,但必须具备相关手续经区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才能生育,否则示为违法生育。

回复时间 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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