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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农村客运的燃料补贴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7-11
信件内容 区长你好 我们是在沙湾区经营农村客运线路班车的。我们就想了解一下这个国家对农村客运班车的补贴是怎么一回事?这个有文件规定吗?究竟一台车的标准什么?我们以什么为依据来衡量我们是否领到了足额的国家对我们的补贴呢?我们该领多少?是不是应该透明化呢?我们觉得区政府实施的对我们的补贴就很合乎民心,首先,单车单价定额了。第二,给大家公告了。非常的透明。在此先谢谢区领导对我们的关心。所以我们今天说的国家对我们的补贴一直让人很难理解。这几年就知道公司叫签字领钱。其实自己都不知道我该领多少。听公司说现在领2010年的了,所以在此想了解一下我们沙湾区农村客运2010年的一台车该领到国家对我们的补贴是多少?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将农村公交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的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回复如下:


政策依据: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交函[2010]268号、川运客便字[2011]5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发放标准:车辆的燃油补贴标准是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经营者拥有的车台数、车型、实际运行里程、实际运行天数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并层层上报至中央财政审核后确定的,而不是每年固定金额发放的,也不是每个地方、每条线路、每辆车平均分配的。


发放程序:1、按照省运管局的通知要求,先如实填写申报表(车型、线路、里程、运行天数等),逐级上报审核并经上级测算后,由上级财政将补贴划拨到区财政,区财政划拨到交通主管部门,由交通主管部门划拨至各运输公司。2、公司将国家划拨的燃油补贴先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并拍有照片和公示内容报运管部门备案,公示无意见后,再逐一发放到各车主。

回复时间 20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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