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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务员考试有人作假!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1-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袁区长:您好 我们是大学生村官,这次省上在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我们非常高兴。但是我们在资格复审的人员中,却发现了已经是事业编制的人员。我们详细查看了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简章里面的第一点,也就是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 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 2.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省简章中,无论怎么看都没有事业编制(即使是还在试用期的事业人员)报考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资格复审出现事业编制人员是违背省政策的行为,如(曾实、杜琳等等都是事业编制,望详查)。这些事业编制人员,在考事业编制的时候已经享受过优惠政策了,凭什么现在还来占用我们村官的名额。说实话,现在通货膨胀,公务员跟事业人员的工资在上涨,年终奖在上涨,但是我们村官呢,工资还是每个月专科900、本科1100,扣除保险还拿不到这么多,年终也没考虑,可以说根本就是活不下去,我们就没感觉到上面有多关心我们,我们感觉就是被遗忘的,或者是政府免费劳动力。好不容易有点政策照顾都还有事业编制的人来挤占,难道是因为他们的亲戚也是公务员,所以就能享受特殊待遇,所以就能违背四川省的政策????难道非得象新闻里面报道的要被媒体曝光后才来进行处理????我们希望袁区长能够体谅我们大家的心情,对此事进行详查,如果四川省政策是允许的,我们无话可说,但是,现在省政策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是不允许的,还望上级领导能够按政策处理。 在此,我们全体村官真切的希望袁区长能够为我们全体村官说句公道话,还我们一个公平。还希望上级领导能多关心下我们!
回复内容

您们好!就您们来信中反映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的调查,并咨询了上级相关部门,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对招考对象的要求: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试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教”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试合格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2、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经查阅相关资料,曾实同志于2008926招聘为大学生村干部,2010922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招考简章中服务期满两年的报考条件尚差8天,已被取消本次招考面试资格。


杜琳同志于2007926招聘为大学生村干部,2010922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招考简章中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条件,就反映中提及的事业编制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考,简章中明确“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并未提及其它附加条件;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原职3年以上,附加了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和现职两个条件,杜琳同志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感谢您们的来信,若您们对此仍存在疑问,可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咨询电话:3441271


 

回复时间 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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