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区长信箱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农村养老保险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26-02-25
信件内容 现在农村养老保险是否有子女资助政策,如有,具体政策是什么,在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们是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3-3441271)。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资助政策,政策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资助条件:被资助人需已参保、已完成当年个人缴费、未领取养老金,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资助不能代替个人缴费。资助金额全额进入被资助人个人账户,不享受政府补贴。 具体经办流程:双方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并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资助申请表》到区社保中心三楼统筹股办理。 2026年2月26日,我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并告知相关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沙湾区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回复时间 2026-03-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