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乐山市沙湾区汽车客运中心站资产进行权属认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6-05 17:26
文章来源: 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为确保资产权属清晰,避免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全称: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现对【原乐山市沙湾区汽车客运中心站资产】的权属问题依法开展认定工作,并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信息资产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客运中心站;资产描述:该资产位于铜河路南段707号,房产证号沙房权字第3883号,产权人沙湾区交通局,面积1427.55㎡,土地证号乐沙国用(2004)字第4578号,产权人乐山市沙湾汽车客运中心站,面积3907㎡。

二、权属认定依据根据产权证书载明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权属认定程序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接受相关方对权属提出异议或补充证据;异议提交:异议方需书面提交权属主张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方式:相关材料纸质邮寄至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547号(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截止日期:2025年7月5日(以邮寄时间为准)。认定结果:公告期满后,我单位将结合证据材料依法作出权属认定结论,并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声明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视为对本次权属认定无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证据、恶意主张权属的,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定结果公示后,相关方应配合办理资产移交、登记变更等手续。

五、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核实信息,请联系:联系人:王雨洁,联系电话:0833-3431000,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547号。

特此通告!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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