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相关区级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09 10:08
文章来源:
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2个文件的通知》和市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新增密码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10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经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5个文件的通知》精神,经商区司法局对区密码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13个部门317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新增48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取消39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变更67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调整行使部门160项,调整备注2项,删除1项。
请各相关区级部门及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更新,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动态调整责任事项清单,做好后续实施工作。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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