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银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2年12月29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张银才同志任区供销联社主任;
郑 镰同志任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
徐 伟同志任区发改局所属事业单位区项目推进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章文丽同志任嘉农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邓 群同志任沙湾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江 彬同志任踏水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邹妮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 嘉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
免去:
张银才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郑 镰同志区交运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职务;
邓 杰同志区供销联社主任职务;
杨 清同志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职务;
杜雨鸿同志区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