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治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1月27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唐治江同志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彭政同志任区扶贫移民局局长(兼);
古志国同志任区民宗局局长(兼);
杨柳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
谭志强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慧容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彬同志任铜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万叶同志任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聂东方同志任区疾控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建林同志任区教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涂惺鹏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七级);
余萍同志任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陈海滨同志任区地志办主任。
免去:
黄伦发同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周全忠同志区民宗局局长职务(兼);
唐治江同志区扶贫移民局局长职务(兼);
梁燕同志区精神文明办主任职务(兼);
张霞同志区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兼);
余萍同志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元同志区民宗局副局长职务(兼);
孙彬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丽同志区疾控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张俊强同志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曹一品同志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涂惺鹏同志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杨柳同志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万银同志区地志办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