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3-00024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文号:
    乐沙府人〔2021〕14号
  • 关键词:
    通知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2021年6月16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邓杰同志任区供销联社主任;鲁明同志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管理七级);游淼然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方现聪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刘智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熊家骏同志任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刘永东同志任区应急局副局长;张剑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刘碧辉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余佳琦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杨晓松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季燕群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张妮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杨铭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赵

关于邓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6月16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邓杰同志任区供销联社主任;

鲁明同志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管理七级);

游淼然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

方现聪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智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熊家骏同志任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刘永东同志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剑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碧辉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余佳琦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

杨晓松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季燕群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妮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杨铭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小燕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惠群同志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何松林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5月27日起算);

余松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艾晓春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世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太平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12月1日起算)。

毛艳萍同志任区地志办副主任;

王会同志任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祝显强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简喜飞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波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燕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帆同志任区社保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雅娟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费敏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福禄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臣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潘红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办公室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鲁志勇同志区供销联社主任职务;

方现聪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李月新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剑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东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辉禄同志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职务;

曾绍东同志区应急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中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洪英同志区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职务;

祝宣明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碧辉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薛云同志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余佳琦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金辉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松同志区经信局副局长职务;

王世富同志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丁仕玲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妮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小燕同志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季小松同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惠群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友军同志区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柯玉华同志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余松同志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艾晓春同志区市场监管局城北所所长职务;

王泽贵同志区市场监管局太平所所长职务;

宋娟娟同志区地志办副主任职务;

杨文娟同志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邓杰同志区经信局副局长职务;

宋燕同志区社保中心主任职务;

鲁明同志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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