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9月30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彭政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彭裕钦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兼);
雷永红同志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夏焜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朱链链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潘臣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自2021年5月13日起算);
潘红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事务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自2021年5月13日起算)。
免去:
彭政同志区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兼)。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