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2年4月25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李萱同志任区科技局局长(兼);
王海涛同志任铜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露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俊强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七级);
江行舟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张进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万里宁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
方现聪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
杜媛同志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双旭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城北所所长;
刘宇韬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林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安全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俊儒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宋杰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杰同志区科技局局长(兼)职务;
熊露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柳同志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职务;
张冰梅同志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松林同志区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王惠群同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茗玉同志乐山市沙湾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方现聪同志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