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镇、嘉农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乐山市沙湾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沙湾城区开展不符合标准规范、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改用电(以下简称“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燃气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按照“省上统筹、市级负总责、县(市、区)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鼓励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实施范围
沙湾城区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户内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
(一)重点改造范围。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
(二)有序改造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场所。
(三)其他改造范围。其他自愿申请改造的理发店、茶楼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以下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业用户、居民用户;不符合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场所;其他不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条件的场所。
三、奖补政策
按照“政府奖补一部分、燃气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共同推动“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户可向其工商注册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瓶改管”或“瓶改电”申请,改造申请于2024 年2月25日前获得受理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验收的可享受奖补政策,超过申请、改造验收时限的不再享受奖补政策。
(一)“瓶改管”奖补政策。
1.奖补范围。用户“瓶改管”过程中的燃气改造建设费用, 包含建筑红线内管道设施改造、建筑红线内管道设施建设、商用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改造、机械送排风系统改造费用。建筑红线外配套市政燃气管道由燃气企业出资建设。
2.奖补比例。燃气改造建设费用以税票金额为准,按照“政府奖补40%、燃气企业承担30%、用户承担30%”的原则进行奖补,政府奖补金额上限为4000元/户。燃气企业承担的30%部分,由实施改造的燃气企业在向用户收取燃气安装费(不含商用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及机械送排风系统改造费用)时按比例直接减免,上限为3000元/户。政府奖补部分由实施改造的燃气企业先期垫付,不向用户收取。
3.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改造要求。用户应选用商业用途独立可燃气体报警带切断控制系统或点型可燃气体报警带切断控制系统,不得选用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与燃气工程同时设计、安装、验收、投入使用,其设计和安装应由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和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4.机械送排风系统改造要求。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要求是: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小时;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小时。
(二)“瓶改电”奖补政策。
1.奖补范围。用户“瓶改电”过程中更换电热炊具的费用。 对用电报装容量(容量以供电公司开户名为准)在 160KW 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实行“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电表计量装置及其前端设施设备的改造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电表计量装置后内部线路改造建设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2.奖补比例。电热炊具购置费用以税票金额为准,按照“政 府奖补40%、用户承担60%”的原则进行奖补,政府奖补金额上限为 4000 元/户。
3.电热炊具购置要求。“瓶改电”过程中用户申请奖补的电 热炊具更换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改造前用户实际使用的燃气灶具 数量,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瓶改电”申请时,应对用户使用的燃气灶数量进行核实和认定。
(三)申请办理程序。
1.“瓶改管”。
(1)用户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在接到用户申请后应会同属地燃气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改造实施范围和改造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认定时间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受理改造申请时间为准。
(2)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正式受理后将申请资料移交属地燃气企业,燃气企业负责开展现场踏勘设计、燃气安装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用户设施改造完成并经燃气企业验收后,由燃气企业将用户申请资料(包括“瓶改管”申请、燃气安装合同、竣工验收情况、正式发票等材料)在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审和现场核验,将相关资料提交区住建局复审。区住建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复审后报区人民政府,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政府奖补资金兑付。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
2.“瓶改电”。
(1)用户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在接到用户申请后现场核实用户使用燃气灶具数量及使用情况,对符合改造实施范围和改造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认定时间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受理改造申请时间为准。
(2)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正式受理后,会同供电公司指导用户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户内设施改造,在用户完成改造5个工作日内对用户资料(包括“瓶改电”受理申请、电热炊具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验,并将相关资料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复审并报区人民政府,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政府奖补资金兑付。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
(四)资金保障。
根据“政府奖补一部分、燃气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原则,扣除省级奖补外的政府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3的比例分担。区财政局对验收合格的改造项目及时兑付奖补资金(“瓶改管”用户政府奖补资金直接兑付给燃气企业;“瓶改电”用户政府奖补资金直接兑付给改造用户)。区住建局按程序全部兑现奖补资金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按程序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市级财政分担资金。
四、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的协调推进和宣传引导;简化涉“瓶改管”“瓶改电”占道挖掘和绿地占用许可审批;落实相关费用减免;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合支持“瓶改管”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加强燃气安装工程收费水平监测,会同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燃气企业、供电公司依法依规对“瓶改管”“瓶改电”定价收费,做好向社会公布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等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公司支持配合“瓶改电”工作,协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上游气源供应企业将“瓶改管”当年新增用气量纳入燃气企业合同气量保障。
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处理“瓶改管”“瓶改电”推进中相关违法阻扰事件,做好施工涉及的交通组织保障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奖补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保障,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奖补资金兑付等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户实施“瓶改管”“瓶改电”,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指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用户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参与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瓶改管”“瓶改电”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商务局做好商业用户实施“瓶改管”“瓶改电”引导工作,加强对燃气灶具、电热炊具及相关管材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燃气工程安装市场收费行为监管等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经营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方面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做好燃气管网建设中涉及的违建行为依法拆除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场所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负责简化涉“瓶改管”“瓶改电”管道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穿跨越河流、占用林地手续审批等工作。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依照职能职责指导本系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开展“瓶改管”“瓶改电”相关工作。
沙湾镇、嘉农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摸排确定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做好用户“瓶改管”“瓶改电”申请、受理和审核上报,配合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开展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退出工作;发动村(社区)、网格等各方力量,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动员,协调房屋业主(实际控制人)、租户、餐饮场所经营者积极配合入户设计、工程施工和供气点火等工作。
相关(村)社区: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指导下,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协调房屋业主(实际控制人)、租户、餐饮场所经营者积极配合入户设计、工程施工和供气点火等工作,协调解决改造现场的具体问题;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优势,做好燃气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燃气企业:负责提前建设完成市政配套中压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按时受理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申请,并承担相应的工程建设费用,配合做好用气现场核实;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做好收费标准公示、报装流程简化等工作,提高“瓶改管”项目办理效率;指导用户做好“瓶改管”可燃气体报警带切断控制系统等设施改造工作,按期完成“瓶改管”工程验收并按约定时间供气,确保改造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积极通过减免勘察设计费、减免鉴定检测费、集中采购材料、给予安装优惠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供电公司:负责提前完成电力相关设施建设,按时受理餐饮等场所“瓶改电”申请,并承担相应的工程建设费用;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做好收费标准公示、报装流程简化等工作,提高“瓶改电”项目办理效率;指导“瓶改电”用户开展用电设施改造,加强已开通供电区域的安全供电保障和设施管养维护,通过减免勘察设计费、减免鉴定检测费、集中采购材料、给予安装优惠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负责严格落实“送瓶随检”责任,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条件的检查,对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不予供气,做好“瓶改管”“瓶改电”用户销户和气瓶回收等工作。
五、时序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沙湾镇、嘉农镇、铜河街道对照本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数量和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分类别、分区域全覆盖拉网式调查摸底,做到“一户一档”;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开展全覆盖宣传,大力宣传管道天然气在安全、经济、绿色、便捷等方面的优势,普及安全用气常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按照“边动员、边推进”的工作原则,同步开展现场勘察设计、施工方案制订、改造协议签订、进场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5月25日)。
根据摸排情况,按照“能改尽改、应改尽改、宜管则管、宜
电则电”的原则,合理制定改造工作计划,2024 年 5 月 25 日前完成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重点改造范围”场所改造,同步推进“有序改造范围”“其他改造范围”场所的改造。对因条件限制无法完成“瓶改管”的餐饮场所优先引导实施“瓶改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26日至6月30日)。
沙湾镇、嘉农镇、铜河街道进一步巩固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成效,查漏补缺,评估验收改造成效,对未完成改造的集中攻坚。完善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合检查、网格化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好安全用气宣传和警示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造中的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村(社区)力量,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沙湾镇、嘉农镇、铜河街道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备案。
(二)加强措施配套。沙湾镇、嘉农镇、铜河街道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企业服务模式,细化办事流程,让“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落到实处,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路。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瓶改管”“瓶改电”用户信贷支持。
(三)加强安全管控。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厨房规模小、流动性强、易于快速恢复经营的特点,按照“禁增量、减存量、强管控”的原则,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强化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将符合条件但未申请实施“瓶改管”“瓶改电”的商业用户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督办问责。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按要求严肃问责。对应改未改且发生事故的场所,倒查经营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五)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对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从规划布局、证照发放到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室内、高层建筑内、公共用餐区域和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等不安全环境下放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规行为。加大对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气瓶管理、“随送随检”等工作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新开设餐饮店等场所不得在不符合标准规范、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推行“瓶改管”“瓶改电”的奖补政策、使用优势等,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经营者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改造,大力营造“业主皆知、用户皆晓、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确保“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