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当前重污染天气的通知》(乐市环函〔2016〕208号)要求,现将《乐山市沙湾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日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