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2-00054
  • 主题分类:
    164,202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4-21
  • 文号:
    乐沙府办发〔2020〕7号
  • 关键词:
    行政权力清单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乐山市沙湾区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部门(单位)对照清单,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附件:乐山市沙湾区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4日  

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部门(单位)对照清单,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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