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区依据《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编制完成《乐山市沙湾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2025)》(以下简称《“通则式”管理规定》),并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后印发。现因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于2026年5月28日印发了《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2026年版)》。为衔接落实最新政策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修编工作,形成《乐山市沙湾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2026)》,现已完成专家评审、部门意见征询等工作,已形成《“通则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通则式”管理规定》的科学性和实施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期(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2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一、电子邮件:179443753@qq.com。
二、电话反馈:0833-2516589。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建设美丽幸福新家园!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