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前退休审批相关规定,经初审,原乐山市沫江煤矿等单位9名同志符合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拟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4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和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综合业务科。
受理电话:0833-2441174。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受理部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33-3441271。
通信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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