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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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处罚者: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3376232874XK

    法定代表人: 杨世海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村231号

    违法事实:2017年6月19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葫芦镇人民村进行检查时发现,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葫芦镇人民村原华加木加工厂场地内露天堆放有大量粉末状磷矿,同时堆放物高度高于围墙高度。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的罚款。 

    附件:《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乐沙环罚字【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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