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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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5-20202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16133449045(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3441613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地方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天然气管线迁改工程—金沙线

改线管道起点位于沙湾区碧山乡连沟村五组,止于拟建改移道路西侧与原管道碰口处(起点:东经103.6294°、北纬29.4552°;终点:东经103.6287°、北纬29.4560°

四川连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工程,是在已建燃气管网的基础上进行改迁,以免连乐铁路的建设对其造成破坏。改线管道起点位于沙湾区碧山乡连沟村五组,止于拟建改移道路西侧与原管道碰口处。

废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就近排放至附近沟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另行建设。

废气: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产生的粉尘和清管吹扫废气等。由于施工开挖时间较短,同时采取了分段施工,能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管道采取压缩空气吹扫,所产生的主要为固体小体积杂质,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主要采取夜间不施工,车辆禁鸣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清管固废和生活垃圾。清管固废和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环境:管道工程完工后拟采取及时恢复施工迹地,立即恢复管道沿线的植被和地貌,对作业区外缘被破坏的植被进行复种。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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