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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改善城市环境的法治理念。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采取超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项目在环评、审批、建设、验收过程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和实施,缩短受理时间、加快审批速度。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严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环保运行;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四是深入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三公”经费、建设项目管理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