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
传 真:0833-3445390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防洪工程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轸溪乡大渡河段左岸(起点:103°36′23.732″,29°19′50.847″;终点:103°33′59.472″,29°19′41.770″)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护岸工程共分为三段,总长 4575.47m。其中上段起点接沙湾电站下游左岸重力式堤防,往下接至明珠纸业下游甘溪沟右岸已建堤防,长1306.87m;中段堤线起点上起明珠纸业下游甘溪沟左岸已建堤防,接至轸溪乡轸溪桥上游挡墙脚,长 2152.60m;下段堤线上起轸溪桥下游侧建筑物基础挡墙,接至葫芦加油站上游侧 400m 处河岸,长 1116.00m。河道疏浚 1044.48m,沿堤线共设置 6 处排涝涵管。 |
①废气 施工扬尘: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 ;混凝土拌合站扬尘: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骨料加工厂扬尘:钢结构密闭车间,并设置喷淋设施;土石方开挖扬尘,移动喷水管,边开挖边洒水降尘;开挖裸露面及临时堆土遮盖防尘网。 ②废水 施工废水:在项目施工区车辆冲洗平台附近修建 1 座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不小于 5m3),共 1 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混凝土搅拌系统设置一个沉淀池(5m3),每天产生的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当地居民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葫芦镇、轸溪乡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噪声 机械噪声:选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场区车辆车速。 ④固废 弃渣:弃渣堆弃于护岸后低洼区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底泥:沉淀池中的底泥待工程完工后用于堤防回填。 ⑤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挖方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完成后对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等;水生生态: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