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9月7日我局受理乐山尔东能源有限公司孙坝加气站(LNG)建设项目和乐山市沙湾区鑫明达矿产品加工厂非金属矿石加工生产线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8日,共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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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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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坝加气站(LNG)建设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孙坝村 |
乐山尔东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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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山市沙湾区鑫明达矿产品加工厂非金属矿石加工生产线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龚嘴镇刘沟村二组 |
乐山市沙湾区鑫明达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月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