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及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5〕35号)、《2015年乐山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我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按照《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及《2015年乐山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5〕17号)和《2015年沙湾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对具体工作安排到位,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工作,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区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一)排污单位检查情况。 1.检查总体情况。2015年,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检查工业园区1个,企业8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场1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7家。检查发现违法排污企业7家(其中5家企业由市环保局查处),行政处罚金额共计26万元(市环保局查处金额16万元)。 我区绝大多数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各企业建设了相应的应急设施,配备了应急物资,并按新要求正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工作。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得到加强,“三防”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日渐完善;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过程中能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暂未发现有危险废物交由无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 2.工业园区专项检查情况。对不锈钢钢产业园区内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及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理记录和台账;二是做好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和使用工作;三是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四是完善厂区内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五是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审查工作。 3.依法约见区境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对不锈钢产业园区和城区重点企业共计27家进行了环保约谈。约谈会上,通报了各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对照问题进行相关整改,提升企业自身环境。同时,对厂区内进行环保隐患排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由安监、环保、消防、经信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大检查。区环保局重点对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对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检查。检查未发现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新增排污口。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符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我区自然保护区内无新增建设项目。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规划环评情况。我区不锈钢民生产业园区已全部完成规划环评。区境内5家国控重点企业已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 2.过剩产能清理情况。按照环保部《关于钢铁和电解铝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请示的复函》和《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我区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备案通过。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经排查,未发现我区存在有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情况。我区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五)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50起,其中群众来信3起、书记信箱5起、人民网留言7起、网络举报5起、其余来信30起。所有信访投诉案件均全部按时办结,但存在个别信访件重复信访的情况。 针对群众重复反映的青春派酒吧噪音扰民信访案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商、文广等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噪音测量,督促青春派酒吧落实整改,目前该酒吧已处于停业状态。 (六)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0号)要求,现已完成四川省佛都水泥厂Φ3.0×48米旋窑生产线、Φ2.4×12米粉磨机组、Φ2.4×8米米粉磨机组;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DG35/3.82-16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一台1.2千瓦的火电机组的淘汰工作,并已通过相关验收,有效的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此次督查将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 (二)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力度。结合我区环境行政处罚偏软的实际,进一步要求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计罚,责令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拘留”新手段,全面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全力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宣传,提高我区各企事业单位自觉守法意识,提升全区人民自身环保意识,达到齐心协力为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共同努力。 (四)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完善内部环境应急管理,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素质,实现“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