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2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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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28-202257(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祥和机械生产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新兴村四组[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内](地理坐标: 103°34′65.449″,  29°28′38.922 ″)

乐山祥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淘汰2台中频炉、4台挂钩式抛丸机等设施设备,新增1台履带式抛丸机,新增1套自动造型生产设施;拆除现有表面处理生产线,重新建设1条全封闭表面处理生产线;调整铸造车间平面布局位置,并配套升级完善各项环保设施。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完成后产能不变,设计年产1万吨机械传动件。

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中频炉冷却水表面处理工艺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中频炉冷却水经冷却系统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表面处理工艺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工艺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废气、浇铸废气、砂处理废气、抛丸废气、表面处理工艺废气、包装木箱制作废气和食堂油烟。熔炼废气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铸造车间B区砂处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炼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铸造车间A区砂处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表面处理工序在全封闭车间进行,经集气装置+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浇铸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包装木箱制作废气通过自带的双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中频炉、空压机、除尘风机、混砂机、筛沙机、机床等设备运行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重新布局铸造车间平面布置,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交通社会噪声采取加强管理,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熔炼炉渣、废砂、除尘器收尘灰、边角料及次产品、废木料、废机油、钝化槽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经集中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淤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熔炼炉渣、废砂、除尘器收尘灰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边角料及次产品回炉重新熔炼;废木料经收集后交由木材厂商回收利用;废机油、钝化槽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202-511111-07-02-411369]JXQB-002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企业项目入园初审表》(编号:202202)同意项目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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