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S430沙湾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传 真:0833-3443611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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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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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430沙湾区过境段改建工程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起点:103度34分10.55407秒,29度27分44.96232秒;终点:103度32分19.00851秒,29度25分4.57694秒) |
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蜀蓉恒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原S430线起于市中区苏稽镇,经水口、罗汉、丰都庙、龚电路口,止于沙湾城区大菜地十字路口,旧路全长约23.9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15、21、23)米,设计时速40(60)Km/h。《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22-2035)》,已对S430 原有布局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起于市中区苏稽镇,与S308线相接,经嘉农、女神路、美女峰大桥,止于沙湾区轸溪镇,与S309线相接,规划调整后路线全长约37公里。本项目为S430调整后其中的沙湾过境段,起于沙湾镇魏坝村公交站以北245米附近,与现有S430 线(苏沙路)平交相接,由北向南经新园村、与现有S429 十字平交,经杨白湾、曹沟、丰都庙,在成昆铁路与沙湾城区西侧边缘之间的山坡展线,期间与峨沙天然气管道及国防光缆多次交叉,后经烈士陵园、龚电小区,跨越陈大溪,下穿成昆复线铁路桥梁,利用现有女神路加宽改建,止于绥山路与女神路平交口(铁路沙湾站附近),顺接S430沙湾至轸溪段,路线全长6.80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钢纤维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米,桥梁宽度9.5米,隧道建筑限界9米×5米。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
陆生生态:道路施工时采取排、挡措施,防止泥沙进入河流、施工时边使用、 边平整、边绿化;临时施工场地内周围设置排水沟、临时堆料堆放在堆料场并用防雨布遮盖;临时施工场地采用临时拼装活动板房以减轻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废渣 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随处乱 倒或排入大渡河、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等。 水生生态:桥墩施工期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和非雨天。在桥梁施工中,严禁将弃土倾入河道。 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3个,容积 5m3)、隔油池(1个,容积 2m3)和配套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施工人员应就近租住当地居民房,生活污水排入既有排水系统;试压废水含有少量铁锈、混沙等悬浮物,这部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洁,路面径流经路面、桥面排水系统收集后,最终排入大渡河内。 声环境:施工期采取低噪设备、进行施工公告、合理安排运输物料和施工时间、打围施工、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加强各路段管理、协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等。运营期①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的标志;②加强桥面及连接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③加强对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④敏感点噪声采取跟踪监测、适时实施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施工期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十必须、十不准”的要求;施工期选择环保型机械设备,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路面摊铺,抓紧施工,缩短施工期。运营期对进区车辆严格进行速度限制,严禁车况不良的车辆入区;尾气排放要求符合有关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使用无铅汽油;加强管理,避免交通阻塞;道路扬尘:采用混凝土路面,扬尘污染较小,运输含尘物料时,洒落、风吹产生的扬尘,通过道路养护人员及时清扫。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多余土石方将运至弃土场及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绿色建材加工厂项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环卫清运。运营期车辆乘坐人员及行人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的管理,提倡文明行车,保持路面清洁,在人行道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运营期①设置连续防撞墩、防护栏,防止车辆行驶对道路运营造成安全隐患和避免车辆因发生事故翻入悬崖、河道;②在道路旁设置警示牌,要求过往车辆减速行驶,禁止超载、违规超车等不文明行车行为,减轻交通事故和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项目2022年8月19日取得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30沙湾区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2】390号);2022年9月28日取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430沙湾区过境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266号);2022年10月21日取得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430沙湾区过境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乐交函【2022】2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