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1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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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湾苦竹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玄武岩干式加工项目搬迁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11-20202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3449045(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3445390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吨玄武岩干式加工项目搬迁技改工程

乐山市沙湾区铜茨乡青坪村8

乐山市沙湾苦竹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乐山绿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及办公用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约2600平方米,建成年产10万吨玄武岩石料的生产规模;本次仅对现有玄武岩加工线进行搬迁,现有采矿区不发生变化,迁建前后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及工艺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现有采矿区开采的玄武岩转运至本项目进行加工。

1、废气:营运期玄武岩加工线采用干式加工,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厂房阻隔+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粉尘排放;原料区、成品料区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坡脚三侧设置围挡,表面使用防尘布覆盖,定期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堆场扬尘的产生;运输扬尘通过禁止超速超载、密闭运输、及时冲洗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排水利用乐山绿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排水系统,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和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由乐山市沙湾区翔瑞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清运作林木、花卉施肥,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途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优化设备布局,厂房使用隔音棉进行隔声处理,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可靠。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主要是废石、剥离表土、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废石回填至项目地下采空区;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用于后期复垦覆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营运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计划,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可使项目建成后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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