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7
【字体:  】
分享到:
  • 被处罚者: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3376232874XK

    法定代表人: 杨世海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村231号

    违法事实:2017年6月19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葫芦镇人民村进行检查时发现,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葫芦镇人民村原华加木加工厂场地内堆放有大量磷矿,该堆放点为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磷矿临时转运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小写4500.00元)的罚款。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