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丙强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甘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牛石溪沟(大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杨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六井沟(余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传 真:0833-3443611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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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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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沙湾区丙强沟防洪治理工程 |
沙湾镇先锋村、五七村丙强沟河段(先锋村段起点经度:103°26′23.992″纬度:29°19′34.167″ 终点经度:103°27′29.678″纬度:29°20′0.866″ 五七村段起点经度:103°27′51.588″纬度:29°20′14.631″ 终点经度:103°27′51.523″纬度:29°20′15.642″)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2.767km,分为先锋村和五七村两个治理段。其中先锋村段治理河长2.18km,治理起点位于先锋村瓜卢溪,终点位于河道桩号K2+229.6处。该段治理长度范围内新建堤防749.08m(左岸506.32m、右岸242.76m),新建护岸1488.83m(左岸757.17m,右岸731.68m),河道疏浚长2.0km,改建阻洪建筑物1座。五七村段治理河长0.587km,治理起点位于河道桩号K2+879.6处,终点位于河道桩号K3+467处。该段治理长度范围内新建护岸300.79m(左岸166.63m,右岸134.16m),加固护岸136.5m(左岸65.89,右岸70.61m),河道疏浚长350m,改建阻洪建筑物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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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丙强沟;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出入口设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槽,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后期用于城镇建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沉淀池底泥清掏至临时堆土区自然晾干,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环境风险:针对施工期废油泄漏、废水下河等,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废油及施工机械设备油类泄漏,采取吸油毡或者隔油措施,减少泄漏油类对水体及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无营运期,综合治理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3〕22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已取得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批复(乐沙水复〔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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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山市沙湾区甘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
沙湾区葫芦镇甘溪沟内(起点:经度 103°36′17.596″纬度 29°18′54.942″ 终点:经度 103°36′31.884″纬度 29°17′57.725″)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3.141km,其中江村段治理河长0.646km,起点位于甘溪沟江村虾扒口支沟处,终点位于河道桩号K0+680处,该治理河段内新建堤防650.6m,左岸488.2m,右岸新建堤防162.4m,新建护岸201.4m,右岸135.5m,左岸65.9m。疏浚246m,改造阻洪建筑物1座;葫芦坝村段治理长度2.495km,起点位于河道桩号K1+025处,终点位于河道桩号K3+520处,其中左岸新建1段护岸331.1m,新建堤防1段680.1m,右岸新建5段护岸772.3m,清淤疏浚1629m,改造阻洪建筑物两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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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丙强沟;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出入口设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槽,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后期用于城镇建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沉淀池底泥清掏至临时堆土区自然晾干,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环境风险:针对施工期废油泄漏、废水下河等,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废油及施工机械设备油类泄漏,采取吸油毡或者隔油措施,减少泄漏油类对水体及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项目,项目无营运期,综合治理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3〕220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已取得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批复(乐沙水复〔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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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乐山市沙湾区六井沟(余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忠心村、余溪村、二峨山村(六井沟段:起点经度:103°30′36.144",纬度:29°24′59.274″; 终点经度:103°30′41.011",纬度:29°24′43.646″ 余溪河上段:起点经度:103°30′4.935",纬度:29°23′14.139″;终点经度:103°30′39.502″,纬度:29°23′38.839″ 余溪河下段:起点经度:103°31′42.578",纬度:29°24′16.660″;终点经度:103°32′7.645″,纬度:29°24′27.766″)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综合治理河长3km,其中六井沟治理河长0.61km,治理河段内新建护岸223.30m,河道疏浚410m;余溪河治理河长合计2.39km,两岸新建护岸1262.79m,河道疏浚648m;余溪河下游段起点位于干流与六井沟汇合口的下游550m,终点位于水厂下游车行桥处,两岸新建护岸971.93m,河道疏浚3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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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丙强沟;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出入口设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槽,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后期用于城镇建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沉淀池底泥清掏至临时堆土区自然晾干,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环境风险:针对施工期废油泄漏、废水下河等,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废油及施工机械设备油类泄漏,采取吸油毡或者隔油措施,减少泄漏油类对水体及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项目,项目无营运期,综合治理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3〕219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已取得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出具的批复(乐沙水复〔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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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牛石溪沟(大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
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九龙口村、朝山村,福禄镇农科村(牛石溪沟:起点经度:103°36′8.665",纬度:29°14′59.488″; 终点经度:103°36′21.999",纬度:29°15′2.332″ 大溪沟:起点经度:103°38′58.552",纬度:29°17′39.224″;终点经度:103°39′16.146″,纬度:29°17′36.160″)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最终拟实施的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1.372km,其中牛石溪沟段治理河长0.703km,大溪沟综合治理河长0.669km。牛石溪沟干流治理河长0.45km(新建护岸4段总长542.86m),治理支沟0.253km;大溪沟综合治理河长0.669km,新建护岸4段总长1031.20m,加固护岸2段总长268.04m,河道疏浚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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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丙强沟;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出入口设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槽,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后期用于城镇建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沉淀池底泥清掏至临时堆土区自然晾干,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环境风险:针对施工期废油泄漏、废水下河等,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废油及施工机械设备油类泄漏,采取吸油毡或者隔油措施,减少泄漏油类对水体及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项目,项目无营运期,综合治理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3〕218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已取得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出具的批复(乐沙水复〔2024〕14号),同年3月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对项目实际实施内容进行了专项说明(取消牛石溪沟第二段治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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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杨沟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新泉村和铜河街道新都村(起点经度:103°32′3.087″,纬度:29°27′25.938″; 终点经度:103°33′30.834″,纬度:29°26′51.896″。)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杨沟设计整治河段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新泉村和铜河街道新都村,起点位于杨沟新泉村村委会拱桥处,终点位于杨沟铜河街道新都村外苏沙路公路桥涵下游155m处;整治河段长约3.2km,新建堤防护岸共2.91km。其中新建堤防1629.0m,新建护岸1279.2m。主要堤型为仰斜式堤;河道清淤疏浚0.6km,清淤方量1.08万m3。 |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丙强沟;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出入口设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槽,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后期用于城镇建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沉淀池底泥清掏至临时堆土区自然晾干,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 环境风险:针对施工期废油泄漏、废水下河等,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废油及施工机械设备油类泄漏,采取吸油毡或者隔油措施,减少泄漏油类对水体及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项目,项目无营运期,综合治理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3〕217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已取得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出具的批复(乐沙水复〔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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