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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重点污染企业每周督查不少于2次,一般污染源企业每月督查不少于1次;严厉查处偷排、漏排和恶意排放行为,强化污染治理力度。完成1户省级、3户区级企业(市级治理企业待市上下目标)限期治理任务。 完成情况:区环境监察大队采取措施,不断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全年共开展巡查280余次,巡查企业70余户,饮用水源68次,发出监察通知书7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调查12户、现场处罚11户、罚款25.2万元。重点开展了对企业生产车间、治污现场、治污设施运转情况及排污口规范等情况集中检查。 2013年,全区共计开展7户工业企业和1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因省政府2013年度未继续实施限期治理工作,故今年未下达我区省级限期治理任务。目前,8户企业的治理进度如下:1户企业完成验收,1户企业申请验收,2户企业已投入试运行,2户企业进入土建施工(其中1户限期2014年3月完成),1户企业完成治理方案编制,1户企业正在编制治理方案(限期2014年6月完成)。 2.推进“美丽沙湾”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节能减排项目8个。 完成情况:2013年,全区上报减排项目8个,其中:全口径工程减排项目5个,现已完成4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其余1个工程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另有3个项目为全口径核算减排项目。 3.继续推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下目标。确保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完成情况:今年全区污染物COD预计削减364.43吨,削减比例为10.08%,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42.23%,;氨氮预计削减36.92吨,削减比例为8.79%,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35.11%;二氧化硫预计削减2500吨,削减比例为10.23%,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487%;氮氧化物预计削减360吨,削减比例为4.61%,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697%; 我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目前共审批项目28个,其中工业项目7个,“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 4.完成沙湾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5月初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集中会审考核结果,我区得分84.69分,在全市参加考核的9个区县中排名第3,在全省排名第67位。(自评分3.3分) 5.加强监管,编制每月大气质量监测报告;每月对大渡河沙湾段的水质进行1次例行监测;全年开展1次全区环境区域噪声监测。 完成情况:每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按时完成了城区三个大气点位、大渡河两个断面(龚嘴断面、罗汉断面)的水质和城区饮用水质监测任务。全年共获得环境空气监测数据480个,常规地面水监测数据132个,城区饮用水源数据114个。 6.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做到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7.搞好环境例行监测、污染源企业日常监测和委托监测,全年新建项目本底监测率100%,国、省控企业每季度监测1次,一般污染源排污单位全年监测1次。 完成情况:认真完成企业例行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出据报告48份,获得监测数据1480个。加强污染源监测,共完成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监测5家,共获得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数据960个;加强企业的竣工验收监测,共验收监测企业7户;及时为“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做好监测服务。新建设项目本底监测率达100%。 8.完成《四川省生态县建设指标》相关内容,特别是:(1)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化标准;(2)COD、SO2排放均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3)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4)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 (1)城区空气质量符合大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大渡河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 (2)根据《沙湾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我区2013年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357.7吨以内,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4150吨以内,因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要在明年1月份才开始实施,故2013年我区的COD和SO2总量控制情况需全年环境统计完成后方能确定。由于预计我区能完成全年减排工作目标,我区应能完成全年总量控制目标。 (3)根据2012年环境统计的结果:我区工业企业废气和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均达到了90%以上。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环境监察力度,全面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大力实施污染源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各项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促使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稳中有升,有关具体指标尚待全年环境统计完成后确定。 (4)2013年,全区预计上报减排项目8个,其中:全口径工程减排项目5个,现已完成4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其余1个工程项目已于12月初投入试运行。另有3个项目为全口径核算减排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