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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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等5个部门2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新增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处罚9项),取消1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7项),变更3项(2个事项整合为1个事项,新增子项1项)。

请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结合实际做好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及后续有关工作,并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应调整。

附件:动态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3年需动态调整的清单).xlsx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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